一、事项名称
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或规划条件核发
二、办理机构
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
三、办理范围
道里区、道外区、南岗区、香坊区、平房区的所有建设项目及松北区基础设施项目
四、设定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2015年4月24日修改) 第三十六条;
2.《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》(2014年12月17日通过) 第二十六条;
3.《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》(2011年7月21日通过) 第二十五条。
五、申请条件
符合以下条件的建设项目应予以批准:
1.申报材料符合要求,前置要件齐全,并符合行政许可相关程序要求;
2.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;
3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标准及省、市政府相关规章、政策的要求。
六、办理材料
1.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;(加盖公章下载网址http://www.sfhhmm.com/view/bszn/article/300989.html)
2.含各类规划控制线的现状地形图;(即航测图、五线图。原件,出图单位盖章)
3.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示意图;(原件,设计单位盖章,图纸需标识建设用地位置、范围界限、需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的范围、周边环境和各类规划控制线等)
4.土地权属证明。(原件核验,复印件)
七、是否收费
否
八、办理时限
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:材料备齐后,自受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。涉及专家论证、公示、听证等程序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。
九、定期检验
无
十、办理流程
1.现场办理:窗口受理—内网审批—窗口送达或(自愿邮寄送达)
2.网上办理:
通过登陆http://www.hrbxzsp.gov.cn/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。
网上申报—预审(预审服务告知)—原件核验受理—内网审批——窗口送达或(自愿邮寄送达)
3.如本事项涉及现场踏查、公示等环节,由经办处室按规定组织办理。
十一、服务承诺
1.及时对您通过网上咨询、预约、申报、投诉等内容进行详细回复。
2.通过网上申报,预审合格的事项,自愿选择邮寄送达,办事可实现跑一次。
十二、应用范围
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或发改立项前置
十三、联系电话
窗口总咨询电话:0451-87153333转1326、1327
各项业务咨询电话:
市规划局规划处:86772515
市规划局建(名城)审处:86772513、86772529
市规划局设施处:86772509、86776064
道里区规划分局:87385884、87385946
道外区规划分局:51718337、51718333
南岗区规划分局:15714500865、15714500866
香坊区规划分局:55529915、55529908
哈 南规划分局:15304646811、13349519885
十四、办理地点
办公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
窗口位置:三层A区规划局窗口
可乘坐2. 17. 21. 28. 101. 103. 108. 109. 115. 121. 62. 82. 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
十五、办理时间
周一到周五 上午8:30-11:30 下午13:30-16:30
十六、投诉电话
0451-87153800
十七、附件下载
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.doc
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(样表)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