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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出台“城市双修”方案治理城市病

  日前,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,我省制定并印发了《黑龙江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(2017—2020)》。《方案》确定,到2020年,生态修复、城市修补“城市双修”工作将初见成效,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修复,“城市病”得到有效治理,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,环境质量明显提升,城市特色风貌初显。

  《方案》指出,加强对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,避免盲目截弯取直,禁止明河改暗渠、填湖造地、违法取砂等破坏行为。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。全面实施控源截污,强化排水口、截污管和检查井的系统治理,重塑自然岸线和滩涂,恢复滨水植被群落。增加水生动植物、底栖生物等,增强水体自净能力。在保障水生态安全的同时,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。

  按照居民出行“300米见绿、500米入园”的要求,均衡布局公园绿地,到2020年,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.9%,绿化覆盖率达到43%。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、雨水花园等海绵绿地,推广老旧公园改造,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功能,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.6平方米。

  《方案》要求,加大对供水老旧管网的改造力度,到2020年市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要控制在10%以内。设区城市必须在2020年前按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,配齐公共厕所,特别是要优先配建大型广场周边和城市公园内部公共厕所。2020年,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55%以上;其他中等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65%以上;其余小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70%以上。进一步扩大历史风貌保护范围,加大历史街区保护力度。到2020年,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。

 

资料来源: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
复核时间: 2018.04.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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