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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今年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,80%降雨就地消纳

  日前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到2020年,全省每个城市至少要建设1个海绵城市示范区。沈阳市计划在今年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,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80%。

  按规定,海绵城市示范区要集中连片,面积不小于15平方公里,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达到70%以上。各地各城市将结合新老城区、公园绿地、道路广场、建筑与小区、排水防涝能力建设等实际,统筹规划,落实2018、2019、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三年项目计划,采取措施推进项目实施,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。

  沈阳市已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。根据规划,将主要在水系改造、道路改造、公园绿地改造、建筑与小区改造四个方面安排海绵城市建设内容,充分考虑雨水的收集、净化和利用,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,将80%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。2018年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,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%;到2020年,城市建成区20%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;到2030年,城市建成区80%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。

  随着沈阳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,城市内的硬板马路越来越多,沥青路面越来越厚,一定程度上阻隔了雨水渗入地下。为此,沈阳市将建设更多的“海绵路”,结束马路积水。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中,计划120个老旧小区的改造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。通过综合采取“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削减地面径流,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%,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40%,有效缓解城市内涝,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。(有修改)



 

资料来源: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复核时间: 2018.05.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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